已进入执行程序并完成查控、查封的财产,适合通过公开变价实现债权,包括不动产、车辆、设备、股权等。
财产处于查封、扣押或冻结状态且权属清晰。
和解未达成或以物抵债确有困难。
维持保全成本较高或存在贬值风险。
不涉及法律限制交易的特殊标的,或相关审批已完备。
向立案法院的执行局/执行团队递交申请,由该院组织评估与处置。
处置一般采取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,公告、看样、竞拍均在指定平台进行。
适用于北京各区法院:东城、西城、朝阳、海淀、丰台、石景山、通州、顺义、昌平、大兴、房山、门头沟、怀柔、平谷、密云、延庆。
申请书(写明案号、未履行金额、标的概况、处置理由、具体请求)。
身份或主体资格文件(身份证/营业执照、授权委托手续)。
标的权属与现状材料(不动产权证/登记信息、车辆登记、股权证明、设备清单与照片)。
查封或控制证明材料。
与标的相关的占用、租赁、抵押、共有人、欠费等情况说明。
参考价值线索(过往成交、市场询价、评估建议等,如具备)。
受理与评估/询价:法院组织评估或依据市场询价形成估值意见,当事人可在送达后按期陈述意见。
确定保留价与起拍价:通常以评估价或结合市场因素确定。首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保留价。
公告与看样:在指定平台发布公告,明确权利负担、保证金、加价幅度、看样安排等。
第一次拍卖:竞价达成即成交;未成交进入下一步。
第二次拍卖:起拍价可下调;仍流拍的,可裁定变卖或在征询意见后以物抵债。
成交与价款缴纳:买受人依公告在限期内缴清价款。
价款分配:法院依据债权清单与法定顺位进行分配,涉及抵押权、职工工资、税费等依法处理。
交付与过户: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,办理不动产、车辆等过户;对逾期不腾退的,依法组织交付。
公告阶段如实披露租赁、占用、欠费等信息,减少交付障碍。
成交后同步推进钥匙移交、清场与权属变更手续;拒不搬离的,依法申请强制交付。
评估价争议:在评估意见送达后按期提交书面意见;必要时申请复评。
多顺位查封与优先权:与相关案件执行团队沟通分配顺序,确保公告载明。
共有人或抵押权人:在公告中充分提示,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。
流拍:配合法院在二拍阶段合理调整起拍价,同时准备变卖方案。
恶意竞买或扰拍:及时向法院反映并请求依法处理。
东城/西城/朝阳/海淀/丰台/石景山:存量房产、办公资产处置较多,需关注历史欠费、租赁占用信息披露。
通州/顺义/昌平/大兴/房山:厂房、设备等标的占比高,清单化展示型号、产地、保养与动力参数有助于买方判断。
门头沟/怀柔/平谷/密云/延庆:如涉及林地、旅游、宅基地等特殊权属,先行核查审批与使用合规信息。
公告期、缴款期、异议期等由平台与法院在公告中明确;当事人应在节点内完成意见提交与手续配合,避免影响节奏。
对拍卖、变卖、分配、交付等执行裁定或执行措施不服的,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执行异议、复议或申请检察监督。